山东振挺精工活塞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涉及的行业包括: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、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业、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。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(2025年版)》中规定的危险废物,主要包括:活塞和销轴机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(危险废物HW09)、沾染切削液的金属废屑(危险废物HW09)、废液压油(危险废物HW08);铸造热处理过程产生的油水分离废油(危险废物HW08);电镀过程中产生的酸洗渣(危险废物HW17)、镀镍残渣(危险废物HW17)、镀槽残渣(危险废物HW17)、退镀废液(危险废物HW17);机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(危险废物HW08);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物(包括:废石英砂、废活性炭、废过滤膜,属于危险废物HW49)、污泥(危险废物HW17)、浓缩液(危险废物HW17)、废树脂(危险废物HW13);铝回收过程产生的铝灰渣(危险废物HW48)、布袋除尘器除尘灰(危险废物HW48)等,公司属于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2016年)中规定的“第三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”。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(2012年)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的相关要求,同时根据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鲁环字〔2025〕26号)的要求,公司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本轮审核是公司第二轮清洁生产审核。公司于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完成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。
公司在本次审核中共提出并实施完成清洁生产方案9个,其中无费方案2个,低费方案5个,中费方案1个,高费方案1个,方案总投资2237.3万元,获得经济效益1454.32万元。节约柴油17000L/a(折14.28t/a);节约淬火油2.67t/a;节约天然气77722m3/a;节约用电334.35万kWh/a;节约回用水6869.0吨;节约新鲜水8449.0m3/a;减少生产废水产生6869.0吨;减排生活污水8449.0t/a,削减率为16.00%;减排COD0.432t/a;减排氨氮0.095t/a;减排颗粒物17.27kg/a;减排SO213.2kg/a;减排NOx26.64kg/a;减排VOCs废气51.89kg/a;减少废淬火油产生0.56t/a;提高了生产效率,改善了车间环境,促进公司环境管理更加规范。
对照《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》(发布稿),审核后公司清洁生产水平处于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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